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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中专职校招生 严禁买卖生源
编辑:中外招生网   更新日期:2010年7月30日   阅读次数:84    来源: 网络

       日前,湖北省教育厅发文,要求各地大力做好中职招生工作,严禁有偿招生、买卖生源。

 

       省教育厅要求,各地中等职业学校除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外,还要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、返乡农民工、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,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,扩大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。各地要认真做好国家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,鼓励更多的农村青少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。

 

       省教育厅强调,严禁有偿招生。各地要加强对中职学校和初中毕业生学校的管理,严禁中职学校进行有偿招生,严禁有偿提供生源信息,严禁强迫学生就读指定学校,严禁聘请社会招生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招生、买卖生源。凡违反规定的,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;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职业学校要取消其招生资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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